李昌奎案:奸杀少女摔死男童 为何死刑改死缓?
摘要:2009年,一名叫李昌奎的云南人,将18岁的女孩王家飞奸杀,并把家飞年仅3岁的弟弟倒提摔死在门框边。2011年3月,云南高院竟然推翻了一审死刑的量刑,将李昌奎改判死缓。判决结果经媒体曝光后,引发了广泛的质疑。“比药家鑫更凶残”的李昌奎何以死...
2009年,一名叫李昌奎的云南人,将18岁的女孩王家飞奸杀,并把家飞年仅3岁的弟弟倒提摔死在门框边。2011年3月,云南高院竟然推翻了一审死刑的量刑,将李昌奎改判死缓。判决结果经媒体曝光后,引发了广泛的质疑。“比药家鑫更凶残”的李昌奎何以死刑改死缓?
◎一、二审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基本无出入
都认定了哪些犯罪事实
法院到底采纳和认定了哪些犯罪事实非常重要,而二审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因此,两次审判都认定了一样的犯罪事实:
1.李昌奎和王家飞及其家人存在婚恋、邻里纠纷,并且李有报复的打算:
2007年,李昌奎家就曾请人说媒,但是王家没有同意。而在案发前2天,两家因为琐事发生了邻里纠纷,并且打架,李昌奎闻讯后于案发当日从外地(西昌)回家。
2.李昌奎奸杀王家飞并杀害王家飞弟弟,手段残忍:
2009年5月16日中午,李昌奎在该村村民王廷金家门口路遇王家飞及其3岁的弟弟王家红,并随之发生争吵、抓打。在此过程中,李将王家飞掐晕并且拖到王廷金家厨房门口实施强奸,而后又将弟弟王家红抱到堂屋。王家飞醒来后跑向堂屋,李便提起一把条锄击打王家飞的头部致其当场倒地,而后李又把她拖到另外一间房。之后,李提起王家飞弟弟的手脚将其头部猛撞门方,后来又找来一根绳子勒住了姐弟俩的脖子,并逃离现场。法医的鉴定结果是,家飞、家红姐弟均系颅脑损伤伴机械性窒息死亡。
值得一提的是,媒体报道、一审以及二审的判决文书在此存在一些差异:
1.媒体报道,王家飞被李用条锄头砸死,王家红则被倒提摔死在铁门门方(更有传言王家红被撞得脑花崩裂),之后李昌奎才用绳子勒住了姐弟俩。
2.而二审判决文书写道:(李昌奎)找来一根绳子勒住已经昏了的王家红和王家飞脖子,并逃离现场。在一审判决文书中则没有说明两姐弟到底在被勒住之前是昏迷还是已经死亡,但用了“颅脑损伤伴机械性窒息死亡”这个法医名词。
不过,二审并无推翻一审对李昌奎“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定性。
一、二审对“自首”和“赔偿”的事实认定也没有出入
1.李昌奎在被通缉后自首
2009年5月16日14时20分,警方收到报案记录,接警后,公安民警初步认定李昌奎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次日对其网上通缉。案发4天后(2009年5月20日14时30分),李昌奎到四川省普格县城关派出所投案。一审、二审都认定李昌奎有自首情节。
2.对“已经发生的部分赔偿”事实认定一样,但是定性有不同
案发后经巧家县茂租乡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调解,李昌奎家属付给被害人家属安葬费21838.50元,并提供了一块土地用于安葬二位被害人。
这是一、二审都认定的事实,不过二审认为这是“积极赔偿”,而在一审的判决文书中并无这样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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